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转业士官随配偶易地安置安置地问题
提交时间 2020-09-11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咨询您一下转业士官随配偶易地安置可以在配偶工作单位所在地安置吗?现行士兵安置条例第11条易地安置只提到可以在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没有提到配偶工作单位所在地,请问一下有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吗?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回复时间 2020-09-14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有关详细规定,可在我厅网站“服务”栏目阅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也可以先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了解详细的信息。

感谢您对河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