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关于伤残军人优抚政策咨询
提交时间 2022-07-17
来信内容 厅领导您好: 最近看到我们河南省关于入学和小升初以及中招政策里,关于优抚对象里都有明确对于伤残警察子女入学升学给予照顾的政策,但是没有对伤残军人子女入学的照顾政策,据我个人了解的情况是,伤残警察和伤残军人的评定程序和标准是基本一样的,而且个人认为伤残警案为了保护人民致残,伤残军人是为了保卫国家致残,性质是相同的,在优抚政策中也应给予明确照顾,请领导们能体恤一名部队服役20多年的伤残军人的心声,给伤残军人子女入学升学给予照顾!感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查阅此件!盼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回复时间 2022-07-18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0年11月12日中共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退役军人组办【2020】15号),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按照《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享受教育优待。对残疾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先具体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以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员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凭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招生时降10分录取 ”。

感谢您对河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