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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农村土地问题
提交时间 2019-10-2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土地法26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农村一户一宅。但是为什么现在农村不让盖房子,家中老少4世同堂10余口人,但还是不能盖房。 谁问领导这是为什么,这个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回复时间 2019-10-28
回复内容 你好,依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一)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二)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 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四) 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 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家中财产问题可采用有关法律法规解决,解决后,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有关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