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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通许牌路林场员工玩忽职守造成林区重大火灾,是否应该赔偿受损农户
提交时间 2021-01-23
来信内容 坐标:通许县邸阁乡赫庄村委刘阁村(属于通许县牌路林场林区) 原因:林场员工为了面子工程,在清障中将秸秆等杂物用叉车全部堆积到农户承包的林下,本身就是天干物燥季节,是重大的火灾隐患,农户多次劝阻未果,没几天便引发重大火灾,经村民紧急救火,还烧毁4年材杨树300多棵,杨苗、桐苗等苗木6000多颗。林场职工处置秸秆杂物是引发此次火灾的首要原因。 经过:林区的区段负责人及牌路林场负责人,开始时承认自己的原因造成火灾,愿意协商,最后在赔偿阶段却相互推诿,踢皮球,导致没有任何进展,最后让去公安局找纵火者。实际上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就已经报警,但调查无果。 诉求:林场员工在这个过程中身为护林员,冬季防火为首要职责,却知法犯法,玩忽职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1-01-27
回复内容

所反映问题不属于政务咨询事项。建议向当地森林公安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具体赔偿,以官方调查结果认定的责任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