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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商品房未按设计规范施工
提交时间 2021-11-03
来信内容 我所购买的港务区万科美景魅力之城-紫云园小区的商品房,在交房检查过程发现该房内卫生间、厨房的顶棚,未安装《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内的“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5.2.2 厨房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宜设置防潮层;厨房布置在无用水点房间的下层时,顶棚应设置防潮层。”设计强条要求进行卫生间厨房顶棚设置防潮层施工。后多次反馈港区住建局,多部分回复不在职责范围,投诉后半年至今无回复。希望住港区建局内部第一负责部门能对接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回复时间 2021-11-10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我局在2021年11月4日下午收到航空港区管委会交办的第Sz-32748号关于万科美景魅力之城-紫云园2号楼1单元1308户业主反映商品房未在涉水房间设置防潮层的投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调查处理。2021年11月4日下午,质安站工作人员联系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织后期维修人员、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等一同前往投诉人家中协商处理该质量投诉问题,建设单位负责人王亚辉表示会在查阅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后立即进行回复。2021年11月9日下午14:30,建设单位表示已经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对相关图纸和规范进行查阅,针对业主提出的卫生间防潮层问题,已联系设计单位对项目构造做法进行确认,目前该项目构造做法能够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同时,王亚辉表示对于业主提到的其他质量问题一定尽快处理维修完毕。 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