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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投诉河南新光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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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01-20 |
来信内容 | 我们是汝州市的市民,满怀悲愤的心情向公安局领导控诉河南新光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法人王玉苹、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融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法人段永刚、财务总监李保伟、地市运营部总经理刘耀东、汝州分公司总经理徐伟在汝州的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 2014年3月19日,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公司旗下河南融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命徐伟为河南融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汝州分公司总经理,组建并负责汝州分公司全面工作。 2014年7月上旬,汝州分公司投入试运营,门头为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汝州分中心,大门左手为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汝州事业部,右手为河南融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汝州分公司。主要业务就是发展业务人员进行投资理财(非法集资),但没有任何合法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相关手续。 2014年6月中旬,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保伟分别在汝州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汝州支行、中国银行汝州支行开设个人账户,自2014年6下旬起,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挂羊头卖狗肉,以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汝州分中心为掩护,以自身为债务人出据借据(借据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段永刚印章),以河南新光大投资担保公司为担保方(第三方),陆续在汝州市非法吸收资金324.5万元。这些款项并没有用于汝州市的中小企业发展,而是通过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李保伟在汝州开设的银行账户(见附件)全部流入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公司郑州总部。 现在,这些款中尚有130万元到期未付。这些钱有的是老两口工作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有的给儿子置办婚礼的钱,有的是下岗工人做小生意攒好多年准备买房子的钱,还有的等着这钱去给有病的亲人交住院费做手术。但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段永刚、李保伟、刘耀东、徐伟等人却以各种借口拖延不还,并以胁迫手段逼迫部分债权人续签借款合同。真是丧尽天良,天理难容! 我们强烈要求汝州市公安部门清查河南九洲天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办段永刚、王玉苹、李保伟、刘耀东、徐伟等人,还我们的血汗钱。 控诉人:王琦、温占营、李一萍、李小素、李红旗、王新漾、付显宁 2015.01.20 请给邮箱我传附件。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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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5-01-22 |
回复内容 | 王琦同志: 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及时转交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核查、落实,感谢您的来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