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我们的粮食卖不出去,让我们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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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08-02 |
来信内容 | 我家里的粮食卖不出去,价位现在1.14都没有要的肯请领导们给想想办法,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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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8-1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由于你说的粮食价位是1.14元/斤,不知是否符合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目前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监测的小麦价格显示,我省包括商丘在内的国标三等小麦市场均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格,不符合启动《预案》的条件。 今年,国家最低小麦收购政策和往年发生较大的变化。2018年5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根据国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规定,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1.15元/斤。 我省情况是: 国家批准我省6月13日起在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监测的粮食价格情况显示,目前我省包括商丘在内的国标三等小麦市场均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无法启动《预案》。如果您家的小麦符合国家收购标准,销售确实有困难,及时与商丘市粮食局联系,联系电话0370-32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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