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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新港办事处寺王村人员拆迁安置问题一直未解决
提交时间 2021-04-23
来信内容 尊敬的管委会领导: 我是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寺王村的一名普通村民,我家于2012年在新港大道扩路时进行了拆迁,当时我村还未进行整村拆迁,我女儿也尚未出生,因此拆迁协议上并未有我女儿的名字。我村于2013年11月1日发布的首次拆迁公告,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的安置拆迁政策明确指出了:“只要是2013年11月1日起之前办理入户的村民均享受此项安置待遇”,我女儿是2013年6月4日出生并依法入户,因为办事处安置办的内部原因造成了我女儿补充协议未签订,其他家正常签订过补充协议的都已得到正常安置,但是我女儿确未享受任何安置待遇。就此问题我及家人于2013年开始时至今日多次往返于村委、新港办事处安置办、信访办,但得到的答复均是“未收到上级领导的通知,再等等 ……”这一等8年过去了,我女儿也8岁了,作为一名平头老百姓不知道新港办事处的工作效率是什么,但是做为一名正常人,我想即使是再难的问题也不至于拖至8年之久还没解决吧……还有一点我非常不理解,明明政府下的有明文规定的安置政策,怎么轮到我家就不实用了,是谁给他们的权力,让他们剥夺了我们做为公民正常享有的待遇? 今年我也多次咨询村委、办事处但是得到的均是推诿、搪塞、推辞……更有甚者说出了这样的话语:“除非你给习XX(主席)有亲戚,立刻给你解决”(当然主席两个字是我自加的,当时是提名道姓让我去攀亲戚)又或者“你爱找谁找谁,我不管……”漫漫8年上访路,我受尽了各种冷潮热讽,也让我见识了什么叫做官僚主义、什么是形式主义、什么是相互推诿、什么是踢皮球式的工作方法……每次不管是去村委还是办事处又或者是信访办,我在宣传栏里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解难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诚信为民”字样、宣传海报等,我都感到心寒,我在这里就想问问这难道仅仅是面子宣传吗?他们又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到了几点? 我做为一名普通的村民,“无钱、无权、无势”,不奢求他们做人民的公仆,但求他们别做人民群众的“大爷”。也许我会被个别有“眼光”的公职人员看不起,但我更愿意相信还有一大大批公职人员是尽职尽责的、是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此刻,我很无助,我只盼求我的来信能被上级领导看到,能帮我及家人解决问题。 做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在此我保证以上所述均是事实。也会时刻接受各级领导的调查。也请上级领导部门能够帮忙确定以下问题:“为什么要用我女儿的安置待遇来为他们的工作失误买单?”“明明有明确的安置政策,确迟迟不在我家的问题上执行,难道我家不属于新港办事处管辖?”“是想让航空港区政府单独为我家下发一个红头文件吗?这个可能吗?”以上问题恳请答复。 再一次,请求上级领导了解事实真相,帮助我家尽早解决问题。谢谢各位领导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回复时间 2021-05-10
回复内容 新港办事处于2021年4月22日接到案件关于新港办事处寺王村人员拆迁安置一直未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十分重视,责令办事处征迁及安置办公室对接村两委调查此事。 经查,我办事处寺王村“生态廊道项目”征地拆迁之后至整村征迁(2013年11月1日)之日24时,这个时间段内确有新增加的人员(新生儿及结婚)未签订补充协议。2015年10月之后,市区两级审计结果中明确该部分补充协议与征迁公告相悖,其中安置的新添人员不具备安置条件。因此在当时是不可能再为反映人办理补充协议业务的,对于已经分配安置房屋的新添人员,也已经逐村逐户告知到位要求退掉相应人份的安置房屋或在2019年启动的二期安置房分配过程中扣除相应人份的安置房。(一期分配全部为60平米一套的小户型,绝大多数家庭没有一次性分完;二期多数为90和120平米大户型,已经全部分配到位) 自2015年10月以后此类人员一律被界定为“新增人口”,且在2019年出台了新增人口安置办法,明确要求成立区级“新增人口”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后,审核各个办事处提供的资料。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筹备阶段,因此反映人仍需要耐心等待。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