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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万科魅力之城沐阳园主出入口车库入口不按合同和规划执行
提交时间 2020-06-28
来信内容 你好,我是万科魅力之城沐阳园的业主,沐阳园近日发通知让收房,根据现场查看“主出入口”不符合合同和规划,不知道投诉那个部门,请你们协助处理,非常感谢 万科魅力之城沐阳园应有多处不合格。 一、查阅合同和公示 1、万科•美景 魅力之城沐阳园《合同补充协议》第十条第3条、第4条和示意图所示,本小区显示为表示的为地下车库出入口,即可理解为标的位置为即可出又可入的机动车出入口。非机动车出入口图已表明,不会出现混淆。(示意图详见附件1)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官网于2016年12月25日发布的《万科•美景魅力之城沐阳园项目建设工程(建筑)规划批前公示》编号:2016—034。公示中的《附件1:总平面图》(见附件2)、《附件2:指标复核》(见附件3)中,明确标明郑港五街(相州街)的主出入口附件两侧有两个车库出入口。非机动车出入口图已表明,不会出现混淆。公示链接http://www.zzhkgq.gov.cn/ghgs/742268.jhtml 二、开发商问题 万科私自将沐阳园郑港五街(相州街)的主出入口附件两侧有两个车库出入口私自改成非机动车出口(南)和入口(北),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规划。(现状图片详见附件4) 三、诉求 要求万科立即予以更正,并严格按照按照合同和规划进行。 图片不能上传,我可以随时提供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回复时间 2020-07-06
回复内容 接到该案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郑州航空港区万科美景置业有限公司的万科•美景魅力之城沐阳园项目位于实验区通航路(郑港二路)北侧、相州路(郑港五街)西侧。该项目于2017年1月19日、2018年5月2日分别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于2018年12月6日、2020年6月4日分别通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二、根据已审批图纸,项目在鸿运路、相州路(郑港五街)分别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其中临相州路(郑港五街)设置两个机动车出入口。经现场勘查,项目方将相州路(郑港五街)两个机动车出入口已改为非机动车出入口使用,与原审批不符。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