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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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7-06-14 |
来信内容 | 洛阳雪龙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制粉车间有十二台一米的磨粉机,实际加工能力只有200吨/日,不符合军粮供应的基本条件,但该公司在17年下半年的军粮竞标中成为符合军粮供应条件的中标企业,请对该公司的加工能力进行认定,十二台一米的磨粉机的加工能力不可能达到500吨/日,为保证军粮供应的质量安全,请认真对待。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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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6-29 |
回复内容 | 同志您好: 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转交于河南省军粮供应中心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河南省军粮供应中心接到关于洛阳雪龙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小麦日加工能力存在质疑的来信后,迅速组织河南省工业大学专家和省军粮供应中心相关人员一行三人,于2017年6月16日到洛阳雪龙面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就该公司制粉车间磨粉机台数及日加工小麦数量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经专家现场确认,洛阳雪龙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制粉车间现有磨粉机15台,磨粉机长度为1米,日加工小麦能力300吨。符合《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豫粮文〔2012〕68号)的通知,第七条:若本区域内邀请500吨加工能力的厂家不足2家,可适当将标准降低到日处理小麦300吨以上的规定。
附件:洛阳雪龙面业有限责任公司考察情况说明
特此回复。 河南省粮食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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