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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投诉信阳市息县城关镇卫星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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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01-23 |
来信内容 | 各位领导好: 本人于2015年1月23日投诉信阳市息县城关镇有人安装卫星干扰器,但时至今日(干扰源已存在有近半年)卫星干扰器仍然存在,据我所知干扰器有效覆盖范围大约在6公里以内,发射的电磁波由于超强,达到建筑物或障碍物时会被漫反射到各个方向!或根据不同障碍物的质材进行穿过或反射! 人体是属于被穿过的类型的!干扰器原本大都应用在军事用途!人生活在这种射线下就等同于生活在X光机器的扫描范围之内!可想而知伤害会有多大! 不知道很多地方上为什么将这项过期的信号干扰手段应用在干扰卫星讯号这项民事用途?也许连装干扰设备的人都不知道这种 设备对人体的危害! 其中对婴幼儿和青少年伤害最大!对于成年人只会影响到生育能力!是男性的精子失去应有的活力!女性增加宫外孕的机会上升!但是那种干扰器的成本很低! 有一些无线电基础的人甚至可以自制!当然大家只能发现自己家里的卫星设备不好用了!其实最大的伤害还是是人体本身无形的伤害!强烈抗议! 2007年底上级部门下发了严禁使用干扰器的文件,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下这种违法行为。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 干扰器的紧急通知》( 卫星电视信产部<;2007>;459),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对**卫星广播电视传输信号故意施放无线电干扰, 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 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卫星广播电视传输信号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害干扰,立即予以查处。希望河南省无线电管理和环保部门管管吧,让老百姓有知情权。望领导尽快解决,还百姓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 敬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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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5-01-26 |
回复内容 | 徐从军同志: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感谢您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