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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请问省直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何申请公租房
提交时间 2018-07-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目前郑州的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可以负担的水平。购买新房公积金只能贷款40万,商业贷款根本还不起。只能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我在省直单位上班,一个月实发工资4200元,租房就花掉2000,还要吃饭给孩子交学费。现在想通过组织申请公租房,请问该如果申请?机关事务管理局能否统一给协调公租房,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9-01-22
回复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是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主管部门。请按照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申请租住。 为解决省直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目前我局正在积极推进省直单位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郑州市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有关项目已开工,预计2020年可陆续竣工交付使用。届时,可按规定申请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