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设立A类业余无线电站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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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01-21 |
来信内容 | 本人前段时间向省无线电管理局咨询设立a类业余无线电台,“通信范围”一事,当时我咨询省局工作人员,a类业余无线电台“通信范围”是否可以填写“涉及两个省以上或境外”,当时工作人员给予我的答复是不行,只能填写“省内”,经过多次沟通,工作人员给予我的答复是,根据工信部22号令,他们没有国家无管局的委托。最后我只得想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咨询是否委托给省无管局一事,经过多次与国家无管局沟通,他们给出的答复是,已经和省无管局沟通,也早就给予省无管局委托。现在我就想知道,到底有没有委托,能不能办“涉及两个省或境外”,现在省无管局的电话也打不进去。。。。。。。。。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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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1-25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关于咨询设立A类业余无线电站台“通信范围”事宜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二、按照工信部22号令《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设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通信的业余无线电台,由设台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设置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业余无线电台,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三、按照工信部无﹝2013﹞43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中第六条规定:委托设台地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负责审批除特殊业余无线电台以外的、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业余无线电台的设置,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通信范围不能填写涉及两个省以上或境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