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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关于军转干部转业安置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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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07-27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领导:您们好。 我是一名2022年转业的一名干部,现有军转安置的3个问题向贵厅咨询。一是“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优先安置,在咱们省及各下辖地级市安置军转干部中有哪些具体优先安置的政策?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优先安置,从今年各地区的安置情况看,部分省市采取每一年加0.5分或者1分的方式。请问对法规中明确的要求,具体执行过程中咱们省是怎么把握的?二是对于参加重大活动情况,如参加湖北武汉抗疫的,咨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同志,说可以量化加分。那么像参加2008年“5.12”汶川抗震救灾的有什么加分政策吗?听原部队单位2009年前后转业的干部,那几年好像省里加分。像参加汶川抗震救灾的人员,今年的政策有什么具体优待吗? 三是军转干部安置的待遇套改问题。从2021年6月份,军队干部实施待遇级别套改,类似于地方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像待遇级别十三级的中校正营 (副团待遇级别的初次定级为十三级,相当于任职时间长的正营享受副团的待遇 ),那么在安置过程中,像享受副团待遇级别的中校正营具体是怎么套改地方级别待遇的? 衷心期盼,贵厅能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疑释惑为盼! 此致 军礼! 请接受即将脱下军装的现役军人的致谢 2022年7月27日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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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08-03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优先安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国家层面正陆续拟定出台与之相配套的条例办法。2022年,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文件精神,河南省军转安置工作仍延用军改期间的主要政策框架,依据军龄、职级、奖励、特岗等要素量化评价、依分排序、阳光安置,对“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优先安置未作具体要求。 二是关于参加汶川抗震救灾的人员有什么具体优待的问题。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文件精神和河南省阳光安置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对在湖北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和执行特殊战备行动任务部队一线经历的转业军官进行量化考核加分,对参加汶川抗震救灾的人员未列入量化考核计分要素。 三是关于军转干部安置的待遇套改问题。2022年,河南省仍延用军改期间的主要政策框架,参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转业军官相应级别的职务(级),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等,切实保障有关待遇及时落实。具体事宜由转业军官接收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依照上述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感谢您对河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