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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儿媳赵旭东不孝、孙女王若涵学坏
提交时间 2017-05-05
来信内容 我叫王新华,今年65岁。是赵旭东的老公公、王若涵的爷爷。我儿子王东伟(生前在商水县政协上班)与赵旭东(现名赵喣东),商水粮食局胡吉粮管所主管会计(实验公寓老板)。2007年9月我儿子王东伟得了骨癌。我儿媳妇赵旭东,便嫌弃东伟,并对外说:“得了骨癌就相当于被判了死刑,看了也是白看,最后人财两空”。就这样,看病不出钱,也不去医院照料,还经常生气。东伟气的在外面亲戚家住,而赵旭东却连看都不去看,常常夜不归宿,一走几个月。没有办法,我只能找到我们家亲戚兑钱给东伟看病,当我找到张志英(赵旭东妈)借钱时,她却说:你儿子病情那要看不好了谁还我钱。东伟在301医院看病,儿媳赵旭东都不去照料。两次大手术(膝关节置换和截肢),作为妻子,就连手术当天都没有去医院手术风险书都是我二儿子王东黎签的东伟重病缠身伤心欲绝终于在2011年10月去世而赵旭东却在办丧事当天就说家里的财产不说清就不去送葬这样无情的话孩子尸体刚抬出家门赵廷运(赵旭东爸爸)就在家里放鞭炮,说我孩子东伟去世的年轻,以后别回家了。就这样我在既生气又无奈的情况下给孩子办了后事,赵旭东已改嫁他人。我因儿子东伟离世且下岗多年,生活困难,积劳成疾,重病缠身(心脏病、高血压、肺气肿、脑萎缩)。而赵旭东住着我儿子生前所买的祥和小区别墅,用我的27间房子经营学生公寓每年收入100多万元(经营十几年没有给我过租金和分红),不顾我的死活,并于2015年10月15日采取伪造我的签名冒领发给我的抚恤金71258元,并多领东伟工资长达一二年之久 我没有办法,并报警。开着没有牌子的汽车,来我家殴打我并教唆孙女(王若涵)手持尖刀,将我捅伤。可是现在商水县新城派出所还没有给我一个说法赵旭东的行为令人不耻,更触犯国家法律天理难容!我恳请大家帮帮我我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句句属实,都有证据。反映人:王新华电话:15539460006 2017年4月10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回复时间 2017-05-22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
    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转交于周口市粮食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赵旭东,女,现年42岁,原胡吉粮食购销公司主管会计,因身体原因,于2014年辞去主管会计职务,现在家休养。由于此案属涉法涉诉案件,建议由当地司法部门解决,商水县新城派出所已参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