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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中国电信运营商恶意增加流量使用量问题
提交时间 2023-12-29
来信内容 我方使用13353792538手机号,隶属于中国电信运营商,于2023年12月中旬的某一天,被客服电话告知已欠费了518.32元,其中除去套餐部分,流量部分超出产生了476.75元,客服告知号码使用人可办理一项29元的流量包业务,前提是缴纳518.32元欠费,并在此后由中国电信再返还300元话费,此次通话,号码使用人未同意此方案,并在后续回访时明确告知服务不满意。2023年12月19日投诉人得知此事后,拨打中国电信官方客服电话询问详情,电信方说法为:手机在wifi情况下也会产生流量,并且手机在不使用的情况下,依旧会产生流量,我方对于此说法并不认同,我方认为产生的流量一定是在合理范围内的,目前的情况已经超出合理范围,随后拨打12345投诉电话,经过多次沟通,电信方依旧认为运营商没有问题,是使用者的问题,给出的方案依旧是,缴纳518.32元话费,再返还450元话费余额。 对于此项方案,我方不认同,理由是: 1、我方确实没有使用,在金额上不认同; 2、使用者是50年龄的人,每天的工作是在家带孩子(不足一岁的婴儿),小区监控皆可查证是否有出房门及出门的时间节点,那么这么多流量是从何而来?; 3、电信方始终坚持流量详单没有问题的说法,给出的态度是这是合理的正常的,那么这个合理、正常是由谁判定,什么情况可以判定为正常,至今没有书面上的解释。 对于该情况,投诉人自行进行数据统计,统计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11月29日,为期七天,数据显示,每天的流量产生数值并不高,短时期内(10-20分钟内)最高产生200mb流量,对应的金额是6元。统计的数据情况为:23日-29日共七天,合计使用了14.1321605gb流量,由此可推断,一个月的流量数值应在40-50gb之间,且该情况下手机处于的状态是连接wifi,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可以产生14gb的流量。并且根据欠费金额:476.75元,流量使用47.81gb,得出单价:1gb流量=9.971763元,那么14.1321605gb流量产生了140.922555元。对于该情况以及单价问题,我方持怀疑态度。 针对此情况,投诉方的诉求为: 1、金额问题,投诉方愿意承担自身购买的套餐及流量包部分费用,其余费用不认可不承担,由电信方承担,并且投诉方不接受先缴纳500元,再返还450元方案,理由是,该行为没有实质上的帮助,投诉方依旧是真金白银花了500元,达到的效果是预存了450元话费; 2、流量监控问题,投诉方原始购买的有套餐及流量包,目前显示的情况是使用流量部分未从套餐或流量包中扣除,而是额外产生费用,对于该现象投诉方不理解,希望电信方从根源上解决该问题; 3、本次事件解决后,投诉方将不再使用中国电信运营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回复时间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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