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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退休军官优待事
提交时间 2024-11-03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厅领导: 您好! 关于退休军官军士的优待问题,今年8月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专项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士的优抟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上一版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也有同样规定。前日我到河南开封的延庆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观,发现该景点十分有趣:规定持退休军官证不在免票之列,但持退役军人证可免票。这在全国十分罕见,相信也只是个别孤例。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开封府景区的门票规定中,开封府据说是民营投资,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估计在该景区同志的观念中,退休军官是不如退役士兵的。总的来说,本人在开封感受到了贵省双拥工作做得非常到位,各景区对退休军人给予了免票优待。 本人向景区的同志讲了优待条例的事,说不服他们,估计只有贵单位才能说服他们,因此特向您们反应。希望双拥工作能不留死角不留遗憾,切实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军人的共识,特别是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著名的风景名胜区。 此致 敬礼! 原国防大学教员 刘波 2024年11月4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回复时间 2024-11-07
回复内容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1.开封市延庆观景区属于政策定价和指导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已要求开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严格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让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真正优待。2.开封市开封府旅游景区属于市场调节价的民营景区,不在政府定价或指导定价范围,政策鼓励民营旅游景区向抚恤优待对象实施门票减免优待。
感谢您对河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