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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航空港区正弘中央公园开发商违规分期,诱骗业主掉入私人高利贷陷阱!
提交时间 2020-12-08
来信内容 2018年4月,本人有意向购买正弘中央公园4号地的住房一套,但当时苦于手里资金紧张,且因限购无购房资格,正弘售楼部置业顾问表示可以操作,且首付可以分期,按照所选房屋计算得出分期5笔,每笔分期为64000元;并承诺房屋将于2020年11月交付,交付房屋时还清最后一笔首付分期64000元;今年11月15日,正弘置业顾问以疫情为由,通知房屋将会延期交付(具体交付日期至今尚未通知),并要求缴纳最后一笔购房首付分期,如果逾期不缴纳,从11月16日起开始产生利息;由于疫情原因,今年收入锐减,无法及时缴纳最后一笔分期;12月07日,正弘售楼部置业顾问再次通知缴纳最后一笔分期,且要求合并支付逾期利息640元(告知为逾期12天的利息),并通知如若不尽快缴纳,将起诉我;通过咨询得知,我们当时首付分期款是从一个叫张晓松的私人手里借的,我们手中无任何借据凭条,无法得知是否签署借款协议,及借款协议详细内容;现正弘开发商以扣押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票为要挟要求业主必须缴纳最后一比分期及利息;请问政府:1、国家早有文件禁止首付分期,正弘开发商这种明知故犯的变相分期是否合规?如不合规,我们所签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2、开发商诱骗业主掉进私人高利贷陷进,是否受法律保护?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回复时间 2020-12-11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经核实,开发商首付分期是不合规的,至于签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建议反映人持相关资料到房管局进行咨询处理,祝工作顺利。 应急办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