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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郑州航空港区20号地停车位问题
提交时间 2020-06-01
来信内容 领导好,我是航空港区银河办事处刘庄村村民,现住于12号地安置区,新分的房子在20号地安置区,有几个问题想反馈下希望领导能帮忙回复下 1.当时承诺的每人10平方门面房租金,至今未见,12号地物业表示门面房租金还不足以抵物业费,现在是不收物业费,也不给门面房租金。 2.新安置区20号地,也是一样什么都没提,当时承诺的每户一个地下停车位,现在又通知每个车要交每年交240元管理费,村民意见很大,其他小区也没收费,对于门面房租金都没说清楚,先让缴费。希望领导解决下停车位问题。 3.新安置区20号地,规划的有几栋楼有门面房,但是物业为了推广小区外边商业街门面房,把原来已经租住的门面房全部要求拆除不允许对外出租,现在小区业务日常买菜买东西非常不方便,而且门面房不对外出租,又成了到时候不兑现每人10平方门面房租金的理由。 希望能领导能重视下航空港区安置区小区门面房租金问题,至少现在几乎都是没人管这个事,这个钱上边政府单位到底是给了没给,如果没给,当时承诺的有为什么没给,如果给了,这年到底进谁的口袋了。另外20号地停车收费问题也希望领导解决下。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回复时间 2020-06-04
回复内容 我办事处已于2020年6月2日上午10点五十分左右已和反映情况的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答复,目前此事已得到妥善解决。 1.刘庄村12号地门面房由于地理位置偏辟,大部分门面房没有租出去,租出去的门面房收入还不够支付物业费,物业费并没有取消。 2.刘庄村20号地回迁安置不久,入住人数不多,地下停车场每辆车按月缴每月20元,按年缴每年200元,用于安防、电费、卫生保洁费用。 3.20号地小区内没有门面房,不允许住改商,架空层不允许封闭出租经营,用于公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