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原光山县粮食局员工潘明森诈骗农民粮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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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03-08 |
来信内容 | 起因是潘明森经营光山县财源粮油加工厂,我们把秋收的稻谷卖到他这里,他诱骗。诈骗我父母,说粮食厂每年要扩大产业,需要钱把卖粮食的钱存在他这里,什么时候取都可以,每月给千分之五的利息,自2020年起多次借款。2021年因家里需要用钱向他索要多次,屡次推脱,催要拒不还款。这笔钱是我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我们已经起诉过但是法院没有执行到一分钱,我父母因此生病,自2022年起,我们就没找到过他。望有关领导能够彻查此事,能够帮我父母讨回一辈子的血汗钱。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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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3-15 |
回复内容 | 陈金龙: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进行了沟通,目前该涉粮线索已经按属地管理原则转信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查处理。我局将密切跟踪该问题处理情况,并及时向您反馈有关处理结果。 感谢您对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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