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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粮食局幼儿园同工不同酬员工没有三金
提交时间 2015-03-20
来信内容 关于粮食厅幼儿园 员工薪酬不合理状态 特此以此种形式发送给领导 请认真调查核实 粮食局幼儿园 正式员工与临时工教师的工资 差别甚大 有的临时工老师代课已数十年 却依旧没有转正 有的托关系刚来就转正了 这种态势是个毒瘤 临时工老师与临时工保育员 没有三金及医疗保障 此事件请领导着重对待 也会抄送相关文件 到相关部门进行反应。如果一如既往那只有相关媒体介入此事 请领导重视并督查 感谢领导百忙看这封信 请领导给予批示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回复时间 2015-08-21
回复内容

根据所反映问题,局机关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调查,落实幼儿园内部管理相关责任。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正式员工与临时工教师的工资差别甚大、不同工同酬”问题

省粮食局幼儿园系独立事业法人,组织上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财政关系为差供事业单位。幼儿园在编人员工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上报省人社厅审批核准后发放。幼儿园自主聘用非在编人员工资按照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点,参考郑州市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根据本幼儿园年度收支状况,结合园龄、岗位、绩效进行发放目前局幼儿园非在编聘用人员工资月均1750元至3100元不等在郑州市幼儿园同类人员中属中等水平。多年以来,局幼儿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缩小非在编人员和正式在编人员工资的差别,取消了福利差别,非在编聘用人员工资逐年增加因资金来源不同,仍然存在正式在编员工工资相对偏高,非在编聘用人员工资相对低的问题

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郑州市物价局核定),经济收益少,财政投入不足,加之各项事业支出逐年增加,同工同酬难以实现

二、关于职工三金及医疗保障”问题

 反映信中所提非在编人员没有三金及医疗保障的问题不属实。局幼儿园早在2003年就为在园1年以上的非在编聘用教师办理了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幼儿园按比例报销),2014年3月为全体非在编人员(包括保育员、厨师、保安等)办理了养老保险(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的,发放了一定的现金补贴)2011年为全体非在编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2007年为非在编聘用教师办理郑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幼儿园全额报销),2014年3月为全体聘用人员办理了郑州市居民医疗保险。2015年元月12日幼儿园园长办公会议决定:今年7月(去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已交至今年6月)为全体聘用人员办理郑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于2015年元月13日在幼儿园园务会上宣布

三、关于“临时工老师代课数十年依旧没有转正、有的刚来就托关系转正”问题

河南省粮食局幼儿园编制由河南省人社厅审批核定,在编职工的档案由河南省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管理省局机关服务中心及幼儿园均无人员定编权利,故也不能决定聘用人员的转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