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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万科魅力之城四期沐阳园未达交房标准而强制交房,业主多次与万科诚心沟通遭拒绝整改!
提交时间 2020-06-29
来信内容 我系郑州万科魅力之城四期业主。我与郑州航空港区万科美 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万科四期住宅楼房,并 依照约定支付清合同内规定款项。 根据合同规定,贵公司应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将房屋交付。 2020 年 6 月 24 日我收到贵公司的收房通知,通知我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到收付中心办理收房手续。 我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到达交房现场,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房 屋并未达到交房标准,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消费欺诈问题等, 房屋显然达不到交房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社区实际地下车位数量已远超 1000 个,属于特大型车位,依规 应配备不少于 3 个的机动车出入口,实际上,魅力之城四期只有 1 个机动车出入口,严重违反《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2、万科魅力之城应向业主披露交付房屋所存在的不利因素,但向业 主隐瞒不利因素如下,该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隐瞒、欺骗。 问题清单 (1) 贵司在销售前隐瞒小区东南部位 的垃圾回收站,在售后向业主单方承 诺该户非钉子户,可以拆除。(2)贵司在售前隐瞒部分单元门朝向 及入户门口过小的问题。 (3)贵司在售前隐瞒部分房间房门内 开的问题 3、小区公共区域内管道凌乱、存在地砖 脱落、水泥裸露等问题,小区多处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业主的 生命安全。房间内门板、插座、墙体粉刷、墙壁瓷砖空鼓等各种 问题层出不穷。 4、上列条款,并不等于全部及尚未被发现的房屋交付或使用瑕 疵缺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回复时间 2020-07-04
回复内容 接到该案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实验区质安站监督人员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同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区万科美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焦恩锋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一同前往该项目调查相关质量问题。 对存在的相关问题,现场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本项目存在的其他质量问题进行排查,积极主动对其他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7月2日,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区万科美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焦恩锋反馈已于7月1日召开业主交流会,现场对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记录,并当场表态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尽快处理到位。 2020年7月2日,实验区质安站工作人员与业主进行联系,业主就目前建设单位的处理方式暂无异议。实验区质安站工作人员表示如后期发现其他质量问题可直接致电反映,业主表示同意。 2020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