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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青年人才租房补贴问题
提交时间 2020-10-26
来信内容 航空港实验区人才强区系列政策中有提到“在航空港实验区工作的青年储备人才,可申请三年的租房补贴,每月补贴500元“,该政策现在是否还在执行,如何申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回复时间 2020-10-28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已交由人社局调查处理,其回复如下: 接到该网友咨询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2018年10月27日,我区发布了人才强区政策,其中关于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的内容为:在航空港实验区工作、领取市级生活补贴的青年人才可申请三年的租房补贴,每月补贴500元(根据政策规定,领取郑州市生活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郑州市户籍,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且本科及以上学历,缴纳社保1个月以上。领取我区租房补贴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航空港实验区工作,在航空港实验区没有购房)。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为: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工作证明;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申请人银行账户;青年人才证明;租房补贴申请表;无房证明(航空港实验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目前,人才强区政策正在执行中,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通过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处进行租房补贴申请,咨询电话:0371-86199679,特此说明。(航空港实验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