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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退出问题
提交时间 2021-03-09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在2018年的时候经邓州市林业局办理了《驯养繁殖许可证》,之后我出资了六万元引种了50只果子狸,又在家中投资三万元建设养殖场地用于发展果子狸养殖。直至2020年初,我一直在发展阶段,尚未开始出售,期间喂养又投资了几万元。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政府又出台了禁止出售、杀害的通知,导致我的果子狸一下子赔的血本无归。后来邓州市林业局的局长肖宗全还亲自探访了我们邓州的野生动物养殖户,并表示下一步会有一定的处置方案,再一次让我们养殖户看到了希望。2020年三月至八九月份,邓州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多次向我核实现有的存栏数,以及告知我一定会有处理结果,让我不要上访告状等等,我也是比较相信政府,一直没有像外地的养殖户一样去市里、省里上访。 但是,一直到现在,邓州市林业局(现在改名叫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没有相关的处理方案,我也通过我们养殖户的微信群了解到河南省外地的养殖户有的已经赔偿完毕,有的还在呼吁我们去上访告状拉横幅。我现在到了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找到了林业方面的副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信访科人员等等,均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答复,甚至告诉我现在时间已经过了,没法处理了。我从开始驯养繁殖到现在,前前后后投资了二十万,在一只都没有出售的情况下,相当于是全部赔了。我想咨询下河南省林业局的相关领导,那我现在的果子狸应该如何处理?是继续出售还是由你们哪个单位来进行补偿处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1-03-12
回复内容

我局将向南阳市林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待核实后依据相关政策确定下一步处理意见。同时建议你将此情况一并反反映给南阳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