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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伊川县粮食局酒后粮所土地变相送给他人
提交时间 2018-12-06
来信内容 关于伊川粮食局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无视国家利益,私下把酒后粮所的地皮变相送给他人,使土地蒙受损失,这些干部是否违法乱纪、不作为,拿着国有土地自己谋利益。 伊川酒后粮所在2017年11月1日和现有老商户签订了地皮租用协议,以每平方每个月10元的价格租用,可就是2018年8月5日,一年不到的时间。酒后粮所地皮租金猛然下降每平方每年10元,粮食局领导把酒后粮所整体变相送给他人,酒后粮所整体面积共计3850平方,每年肆万元整(40000.00元)这些是否暗地里侵蚀国有土地资源,酒后粮所在对外合作的情况下,也不公开招标也不出公告,这是否违背了国家的有关政策。  手中有权就是任性,请上级领导明察,以上反映的情况一双发合同书为证。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回复时间 2018-12-12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洛阳市粮食局调查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伊川县酒后粮管所由于受政策、市场、资金等因素的影响,多年来企业处于停滞状态,养老金不能按时缴纳、职工生活费不能按时发放,正常的办公经费没有着落。目前,已累计欠缴社保金及生活费140余万元,致使信访问题不断发生。

为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精神,增加企业收入,解决企业职工实际生活、生存问题,维护企业正常运转。经伊川县粮食局党组研究,酒后粮管所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采用院内部分场地与投资方好友佳(超市)合作经营的方式,本着互惠互存、合作经营的原则,共同改建综合超市。由于前期好友佳需要投资建设资金,前三年分成比较低,以后根据经营的情况,逐年提高分成比例。酒后粮所报告单位年净分成3万元,伊川县粮食局根据市场行情,将分成提高到每年4万元。未发现伊川县粮食局滥用职权,不作为等情况。

洛阳市粮食局将进一步协调伊川县粮食局做好政策解释和职工稳定工作,确保粮食系统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