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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举报鹿邑县粮管所主任变相出售国有资产
提交时间 2018-01-18
来信内容 王皮溜镇粮店主任董道广,公然将国有资产变相出售,位于王皮溜大街的粮管所门面房二十一间,原本属于国有资产,而粮店主任却公然出售,以每间门面十几万到二十几万不等的价格变相出售,(因为怕别人说是出售国有资产,想了个办法,和想要买门面的人签订长期出租合同,合同一签就是五十年,试问现在有谁签订租房合同一签几十年的?就算是商品房也不过是几十年期限而已,其实就是变相出售国有资产而已)所得几百万,王皮溜大街的谁人不知?试问王皮溜粮店主任有何权力出售属于国有的资产?而卖门面所得的款项又去向何处?并且出售的国有资产二十一间门面房,在原有门面房的基础上,又让每家向粮管所院内向东延伸五米(这些全是国有资产),试问你有何资格出售属于国家的资产?有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所得几百万去向何处?还请有关部门和领导重视。就算是现在改制后的粮管所自付盈亏,试问粮管所主任有何权力可以变相出售国有资产?(以合同租赁五十年租赁出去)还请领导好好查一下。还有,员工的养老保险金等几年没有交付,导致现在每个员工的这些该交的费用,滞纳金都涨了近一倍。还望领导们彻底查清楚。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回复时间 2018-01-31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

收到您反映鹿邑县王皮溜粮店主任董道广变相出售国有资产等相关问题的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转交鹿邑县粮食局进行调查核实。鹿邑县粮食局收到信件后,立即召开党组会,指派党组成员王岩(负责纪检工作)、副主任科员孟珍(王皮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分包领导)、局机关工作人员姜威三同志开展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

王皮溜镇粮店主任董道广将位于王皮溜大街的21间门面房一每间十几到二十几万不等的价格变相出售,所得几百万毫无去向。在原有门面房的基础上,又让每家向粮管所院内向东延伸5米。并且拖欠职工养老保险。

二、问题核实及处理情况

董道广,男,汉族,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现年50岁,1985年参加工作,2009年3月任鹿邑县王皮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原粮管所)经理至今。

王皮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职工10人。2010年以前,拥有仓容量600万斤。董道广到任后,因该单位没有收入,职工发不上工资,交不上“三金”,运营十分困难。2010年1月,经公司班子商量,向粮食局党组汇报并征得同意后,王皮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职工自筹资金和门面房租金收入开始建仓。2010年5月,建成仓房并投入使用。2011年,经公司班子商量,召开全体职工会议,用该粮油公司房租收入归还欠款,原租户愿意续租的,每间每年租金3000元,一次交清50年的租金(每间合计150000元)。2011年12月共收取租金1926063.33元。由于上届公司领导班子在2008年12月与租户定有五年期租赁合同,2013年12月租赁合同到期后,公司准备与交全款租户签订合同时,该公司方知一次性收取50年租金合同是无效合同,而没有给租户签订合同,有些租户没交够50年租金也就不再续交租金,也有部分租户按年缴纳租金。由于公司把收取的租金已经支出,没有退还多收的租金,也没有给房租户结算。实收192万元房租金已经粮食局2017年财务内审,全部用于建仓和购置通风机械等配套设备。

关于来信反映在原有门面房基础上,又让每家向粮管所院内向东延伸5米的问题,实际是该公司按安全要求留出的消防通道。

关于来信反映单位拖欠职工养老金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经查,该公司因为仓房容量达不到中储粮收购规定标准,从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没有收购粮食,单位无收入,故拖欠职工从2012年6月至2016年六月计四年养老保险金。

2017年3月,有群众将董道广变相出售国有资产的同类问题举报到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立案调查,于8月3日作出处理决定:王皮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建仓还款,一次性收取50年租金,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错误的,应立即纠正。对此,董道广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2017年8月3日研究决定,给予董道广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鹿纪2017〕111号)。

鹿邑县粮食局党组经过调查核实,鉴于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此问题已对董道广作过处理,经研究决定:

1、责成王皮溜粮油有限公司与房租户租金账务结算清楚,在相关法律规定内区别不同情况完善与租户各种相关手续。

2、拆除与租户后面4米通道内临时活动板房,清除占道垃圾,让出消防通道。

3、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勒令王皮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底以前分期分批补缴齐所欠职工养老金,不得损害职工的合法利益。

4、县局派人召开王皮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会议,就这一事件作出说明。